抢救患者时使用过期药品 临高一诊所被罚13万元

日前,因在对患者实施抢救过程中,使用过期的盐酸异丙嗪注射液,临高加来琼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所被罚款13万元。

患者符某某日前来到临高加来琼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所就诊,在静脉滴注完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和清开灵注射液20ml后,出现身体不适。加来琼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所开始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使用盐酸异丙嗪注射液进行肌注,患者短时间好转后病情加重,并送往加来医院抢救,后患者死亡(未做尸检)。

调查结果指出,在实施抢救过程中,加来琼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所使用的盐酸异丙嗪注射液已超过有效期。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依法对加来琼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所处以罚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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